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与创新研究
作者简介:张永林,法学博士,mg4355vip检测中心法治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陕西省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秘书长,西安市禁毒法学研究会秘书长,mg4355vip检测中心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中心、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治学、社会治理法学。
本文原载于《传承》2023年第2期;本文注释已略。
摘要: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其实践逻辑要求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领导核心作用、践行“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源头治理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努力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当前,各地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积累了诸多有益经验,启示我们应从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厚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文化基础、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合力、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重视科技支撑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等方面凝聚多元力量解纷的制度优势。
关键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枫桥经验”;调解;源头治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基础性工作。新时代,面对复杂多样的矛盾纠纷严重威胁社会安全和稳定的现实状况,如何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适应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需要,妥善化解基层社会诉讼需求增长与司法资源紧缺的现实矛盾,各地的实践做法可谓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无论如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化解社会矛盾,减少诉讼和信访压力,降低维稳成本,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从现有实践经验中明确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路径选择,是有效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和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前提和基础。
一、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基层实践逻辑
研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实践逻辑,对于妥善处理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在《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关于加强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党的十九大报告、党的二十大报告等均就此提出了明确要求,明确了基层社会治理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逻辑遵循。
(一)加强党对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领导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是经受了时间考验和历史检验的国家治理体系构建的组织者和领导者,中国共产党可以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调动各方力量提高治理能力、完善治理体系。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坚持党建引领,可以被视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对社会治理模式变迁的一种自觉的组织回应,这种回应既是反应性的,也是预防性的。为更加高效地处理解决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必须紧紧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加强党建引领,形成党建引领的基层社会治理体制,强化党组织统筹能力,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充分发挥区、镇(街道)、村居(社区)、群团组织等党组织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践行“枫桥经验”确保“矛盾不上交”
伴随经济体制转型,国内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形态发生巨大变化,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涌现,各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关涉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经济财产权益。一些复杂的利益纠纷交织在一起,给基层社会治理提出了难题,也给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带来了挑战。“矛盾不上交”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涵,考验的是基层社会治理主体解决问题能力。要做到“矛盾不上交”,就必须加强法治保障、加强源头管控、健全调解机制、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尤其强调矛盾纠纷化解合情合理合法。特别是在现代社会,法治是人类社会进入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就是要求依法及时解决好各自职权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注意分析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向,认真做好说服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严防矛盾激化,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置,对排查发现的苗头隐患问题,各镇(街道)各部门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努力把问题防范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化解在事发当地,确保“矛盾不上交”。
(三)强化源头治理避免矛盾纠纷激化升级
矛盾受各种因素影响不断激化演变,解决矛盾需要付出的精力和成本亦随之增加,第一时间、最小成本地解决问题是公平和效率价值的必然要求。此外,当矛盾纠纷已经形成时,或大或小的损害不可避免,只解决已有的矛盾纠纷远远不够,还要重视预防。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是“枫桥经验”内在要求,强调从根源上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化早、化小、化苗头”是“枫桥经验”的重要目标,“枫桥经验”重视凝聚和发挥基层多元主体的作用,群策群力,源头治理,注重轻微违法犯罪的矫治,防止矛盾纠纷性质转化,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构筑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遏制重大刑事案件和社会问题发生的一道防线。事实上,将预防矛盾纠纷贯穿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可以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产生。
(四)坚持问题导向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基层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基层社会治理直面广大人民群众,纷繁复杂、千头万绪的治理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基层社会治理有效与否,主要衡量标准之一就是要看相应机制能否有效化解居民之间的矛盾纠纷。化解矛盾纠纷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诉求问题,及时回应,妥善解决,并梳理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普遍性问题,坚持围绕问题出政策、提对策、推措施,优化制度设计,更好地让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各司其职、相得益彰,确保能够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
(五)努力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
人本思想是马克思唯物历史观的本质和核心,强调要尊重人的社会主体地位、实现人的政治解放,满足人的物质生活、实现人的社会解放,进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从救国、兴国、富国到强国,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人为本到以人民为中心,折射出党的人民属性,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的提出更是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宏伟目标在基层治理领域的具体显现。根据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切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此,化解矛盾纠纷,应该把就地化解、高效便民、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和方式创新,探索推进总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经验做法,努力为群众提供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
二、各地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特色实践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历经60多年发展,“枫桥经验”不仅成了诸暨的“金名片”,也成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典型方案。近年来,全国多地极为重视将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相结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中不断凸显其基层社会治理效能,除了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多地实践共同充实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内涵。因此,“枫桥经验”中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既有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的实践探索,也有全国各地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机制创新,这些实践都遵循了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治理逻辑。以下主要以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例,介绍目前基层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情况。
(一)聚焦重点和凝聚合力相融合的诸暨实践
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是“枫桥经验”的发源地,从“枫桥经验”诞生到现在,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具有体系性和典型性,无论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理念,还是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体制机制,都值得各地参考借鉴。这不仅和诸暨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有着莫大的关联,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诸暨干部群众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坚持不懈地发展好“枫桥经验”。
首先,为了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推动社会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于2019年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设有信访接待区、心理服务区、多元调处区等多个功能区,集成了诸暨市公共法律服务、信访接待、行政争议调解、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等多个平台,从而为“一窗式”受理服务需求和“一站式”解决矛盾纠纷搭建了平台。
其次,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除了帮助群众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还注重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手段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以“人力+科技”的方式,通过打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与综治工作、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便民服务四个治理平台的数据壁垒,规范网格员日常巡查和线索上报工作,形成了从前端感知、数据采集到数据流转、分析研判的源头治理模式。
最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重视凝聚多元调解力量,在建立专职调解员队伍基础上,积极吸收网格员、平安志愿者、乡贤、法律顾问为兼职调解员,同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组建调解专家库,创新“5+X”联调模式,健全诉调、警调、检调、专调、访调“五调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打造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矛盾解决工作模式。
(二)坚持全面推进和多点联动的南海实践
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相比,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在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过程中,极为重视因地制宜灵活运用“枫桥经验”,将其与本地社会矛盾纠纷实际结合起来,一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一边通过创建“熟人社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
其一,南海区深刻地认识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树立了“调解优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理念,在全区矛盾纠纷易发领域建立了调解组织,特别是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围绕警调对接、访调对接、诉调对接、多部门联调等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印发了《关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镇(街道)将工作重心放在健全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和工作机制上,并且从区级层面为专职调解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从而在全区范围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其二,更好发挥城乡社区功能,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有利于提升基层社会的凝聚力,从而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基于这样的考虑,南海区桂城街道提出了创建“熟人社区”的工作思路,明确了提升社区自治能力、优化社区服务体系、培育社区共同体精神的总体目标。在具体实践中,积极运用党建引领、文化推动、居民参与等方法,着力从文化推动、社企参与、项目推进、自治深化、团队建设、分享共进六大抓手深化基层善治,不仅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创建“熟人社区”,而且主张通过培育楼长、社区志愿者带动更多“创熟同路人”,以打破现代城市社区的参与难题和共同性缺失困境。事实表明,这一做法在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需求的同时,有效预防、减少了许多矛盾纠纷。
(三)坚持问题导向和锐意进取的雁塔实践
雁塔区隶属陕西省西安市,坐落于关中平原中部,科教文化旅游资源丰富,经济发达,进取精神强。作为西北地区经济文化重镇的雁塔区,依托自身的地域特色,对于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有着深刻的认识和理解。雁塔区以锐意进取精神为引领,创新“诊所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运用“枫桥经验”解决具体矛盾纠纷。雁塔区等驾坡街道2018年建立“诊所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以来,成效显著,基本实现了“小矛盾不出社区、复杂矛盾不出街道、突出矛盾不出区县”。 一方面,雁塔区等驾坡街道为了让基层同志更形象地理解和更好地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将社会生活和发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比作“人的肌体得了病”,这样,化解群众间的矛盾纠纷就像是医生接诊看病,为病人治好病是医生接诊的最终目的,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是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最终目的。因而,雁塔区等驾坡街道提出了“矛盾纠纷诊所”的概念,并积极探索建立“诊所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对应医疗系统三级分诊体系建立了矛盾纠纷“诊所”“专业诊室”“医疗站”,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相应的巡诊体系、坐诊体系、会诊体系。此外,在“矛盾纠纷诊所”下设“接诊组”、调解工作室、专业力量建设专班、社会力量发展动员专班、综合协调办公室以及区委、区政府成立区级配合专班协调开展工作,以“诊所”模式将信访、维稳、司法、行业部门等力量整合为一体,形成了“上下联动、重在基层”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另一方面,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在推动“矛盾纠纷诊所”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的同时,积极构建矛盾纠纷预防体系,不仅要求充分发挥“矛盾纠纷诊所”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而且重视通过延伸“矛盾纠纷诊所”职能,多措并举增强“矛盾纠纷诊所”在预防矛盾纠纷产生中的作用。具体而言,雁塔区等驾坡街道聚焦基层党建延伸、社会保障延伸、风险评估延伸、宣传引导延伸、依法打击延伸等五大领域,将防范化解各类社会治理风险的要求同“矛盾纠纷诊所”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度整合街道、派出所、村社区力量,全面梳理巡查任务清单,对涉及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征地拆迁遗留问题、村务管理等矛盾纠纷开展巡查工作,不断夯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基础性工作。
二、各地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经验启示
从全国范围来看,为顺应中国社会和法治发展实际需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利于推动矛盾纠纷切实化解在基层。虽然各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在一定范围内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但是各地实践各有偏重,仍然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机制建设不够完善、基层和谐文化建设不平衡、社会合力凝聚不够、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科技支撑不到位等一系列短板。因而,探索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可行性路径,需要深刻理解“枫桥经验”的精神内涵,充分借鉴各地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将多元力量解纷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基层社会治理效能。
(一)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社会治理要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党对社会治理的领导权。雁塔区巡诊、坐诊、会诊的三级矛盾纠纷分诊体系的完善和运转离不开基层党建对各种资源与各方力量的统筹协调。在“社区党建”的总体框架下,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街区中的党组织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组织变迁,成为社区空间中主导性的政治力量。立足新发展阶段,党领导基层治理的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各领域各环节,以基层党建创新推动基层治理创新,是新发展阶段做实基层、夯实基础的必然选择。从制度设计上看,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可以在人民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方式中选择,并通过制度设计将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任务交给基层自治、人民调解的前端治理环节,司法机关主要通过司法审查、司法确认等方式为前端治理提供坚强后盾。
要在城乡社区治理中加强党建引领作用,必须将其融入具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面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坚持党建引领就要强化责任担当,积极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各级党委(组)要对预防化解本地区本领域矛盾纠纷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并把该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谋划,统筹本地、本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压实基层党组织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主体责任,就要明确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其在履行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职责的同时,发挥党组织书记工作优势,进一步整合党建资源力量与人民调解资源力量,实现党建工作有抓手,人民调解工作有作为。
坚持党建引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还应根据“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和调解工作”的要求,在城乡社区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夯实社区基层党委调解核心力量。同时,应积极发展培育调解志愿队伍,吸引社区的退休老干部、老教师、老军人、老模范、老党员“五老人员”加入调解队伍,壮大调解力量。并要结合调解工作实际,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运行情况进行定期研讨总结并促进其不断完善,为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治理目标提供制度保障。
(二)厚植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文化基础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必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既要重视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营造和乡村文化建设,又要格外重视诉源治理。
首先,营造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建立在农耕文明上有着稳定地缘血缘的熟人社会是中国的传统,也是镌刻在中国人文化基因里的印象,所以有必要将社区建设思路的重心放在建立“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新型社区关系方面,倡导“注重分享、鼓励参与、强调自治、发展互助”的社区建设理念,调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居民群众参与共治的积极性,增进邻里之间互相信任与关照,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佛山市南海区邀请更多“创熟同路人”共同创建“熟人社区”,强化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联系,为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奠定了良好基础。
其次,重视城乡社区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的深层次问题是文化治理,在我国传统基层社会治理中,村规民约、家规家训对维护秩序、化解纠纷、促进乡风、教化乡民、推动有效治理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要注重挖掘城乡社区文化资源,积极探索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融入现代城乡社区治理的路径。
最后,重视诉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是诉源治理的基础,也是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发挥职能作用的总目标,为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人民法院必须立足新时代新要求,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在基层的一站式平台。
(三)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社会合力
城乡社区是基层社会治理的落脚点,各级党委、政府、辖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物业公司、社会组织、居民群众都是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城乡社区治理以实现广大居民群众的自我发展和自我治理为根本目的,多元的城乡社区治理主体是建立社会信任关系的关键力量。不同的社区治理主体在社区治理过程中的角色和定位各不相同,要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要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新型社区治理格局,从传统的政府包揽一切转变为政府指导、社会共同治理,鼓励和支持多方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汇聚了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志愿者、乡贤、专职调解队伍、法律专业人才、专家智库等多种力量,专业群体与群众群体齐心协力,共同维护了社区稳定、促进了社区发展。
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考虑其运行的整体联动性,综合运用各种解纷手段,实现各种解纷机制之间互相支持与配合,形成联动的整体。对于人民的纠纷预防和内部矛盾的解决,需要激发群众的智慧,形成社会合力,依靠群众自己去解决。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必须充分发挥各个部门之间及其和群众自治组织的沟通与协作,促使所有基层解纷力量积极沟通形成联动合力。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充分发挥各个部门和机构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重点应放在明确各部门职能分工基础上促进各部门、各机构多元联动,将矛盾纠纷类型化,明确矛盾焦点,精准分流化简,提高调解效率,达到高效便民、化解矛盾纠纷的目的。比如,公安机关可以吸收借鉴“红枫义警”“福田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和公安机关行政调解的不同优势,将人民调解与公安行政调解结合起来,实现警调对接机制及时高效、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内在价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坚持“双方协商、政策引导、调解为主、审慎立案”的处理原则,推动调解、仲裁、检察、审判高效协作,积极化解劳资矛盾纠纷。
(四)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作用
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旨在通过凝聚和发挥基层智慧,实现从根源上防范风险、化解矛盾。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是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深层次挖掘其中的价值追求,会发现这一要求是立足于基层社会治理的预防层面,强调源头治理的重要性。无论是诸暨市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南海区的“调解优先”工作理念,还是雁塔区等驾坡街道的“矛盾纠纷诊所”,都致力于挖掘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作用,探索更多的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首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需要积极搭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服务平台,支持各类非诉解纷主体进驻,构建起主体全参与、功能全配备、纠纷全覆盖、服务全时空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
其次,需要健全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自己乐于接受的途径化解纠纷,在人民调解制度基础上建立诉前和解中心,推动诉前和解中心与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度对接,通过机制化的司法确认工作,对调解协议的执行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最后,要重视调解制度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和价值,既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以人为本,因地制宜,不断从人民群众中挖掘优势人才资源,培养专业调解人才,创建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培养专业的调解团队,又要结合矛盾纠纷化解的实际需要,积极拓宽调解员行业范围,加强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打通调解员发展渠道,提高调解队伍综合素质和矛盾纠纷调解能力,有针对性地解决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的调解员专业性和稳定性欠缺、调解经费保障不足、专业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够、各类调解委员会运行不够规范、对行业性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力度不够等问题。
(五)重视科技支撑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率
各地实践均重视发挥科学技术在推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智能系统、电子终端、联网报警等技术充分运用在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智能化水平,要求矛盾纠纷化解主体深刻把握大数据、移动互联、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发展大势,特别重视现代信息科技在矛盾纠纷化解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现代科技优势,回应人民诉求,以技术换人力,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矛盾纠纷化解需求。科技发展与创新影响着社会治理的成效。科技支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就是要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整治,提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科学性、有效性,有效梳理发现各领域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和优化社会治理政策措施。
社区、城乡作为社会的基础单元,是社会矛盾的聚集点、社会建设的着力点,推行矛盾纠纷化解智能办案,关键在于加强“网格+网络”的矛盾纠纷化解信息化平台建设。实践表明,运用高科技手段调解、审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有利于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效率。而且,充分利用矛盾纠纷化解智慧平台和网络资源,还可以有效节约司法资源,为群众提供便利。南海区人民法院2019年起就设立了电子政务数据集成中心,通过专门的外包服务将在案件审理中形成的纸质版材料,经过电子系统进行扫描,形成电子卷宗,由综合电子系统对卷宗进行编目。在随后的执行系统中,根据电子系统的分门别类,再将其转入相应的执行部门,这种做法无疑是对传统纸质版案卷办案的一个革新。电子卷宗的推行能够使得需要材料的不同部门在同一时间、不同的工作环节使用材料,提高了办案效率,也能使得法官最大限度地从繁琐的案卷材料收集、整理等辅助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注于案件的审理,这种做法也可以给其他地区人民法院走出“案多人少”的司法困境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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